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7〕12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
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2007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作了《关于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批复不到位;二是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迟缓;三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四是养路费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部分资金长期未安排使用。
(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造成少缴税款;二是企业未如实申报已计提的税款导致欠缴税款;三是税务部门对部分具备纳税能力的企业未足额征收税款;四是有些税务部门的会计资料未如实反映企业欠缴税款,有的未依法加征滞纳金和罚款。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二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三是无预算和超预算安排支出;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五是财务收支核算不真实。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转移支付资金少列年初预算问题比较普遍;二是专项补助资金结转较大;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四是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分散;五是安排配套资金存在“一刀切”问题。
2.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欠缴公积金问题突出;二是缴存比例不统一,造成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三是缺乏扶持中低收入者购房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目标的实现;四是个人贷款比例较低;五是部分行业未纳入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