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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旅规划〔2007〕121号)


各市旅游局(委)、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近几年来,我省国内旅游增长势头强劲,在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了准确反映国内旅游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了解和掌握我省国内旅游发展动态,加强对我省国内旅游市场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更好地开拓国内旅游市场,为领导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是旅游统计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二、抽样调查的方法仍然采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全国统一调查方案。调查以住宿设施为主,景点调查为辅,各地在调查中要通过工商、公安、统计、发改委等部门准确掌握住宿设施和床位的总量,分步骤、分层次进行科学抽样。
  三、抽样调查问卷的印刷、计算机处理软件的开发、调查问卷的录入、小礼品的制作、调查数据分析处理、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问卷的现场调查、问卷的审核工作由各市负责。
  四、开展抽样调查所需经费,除省里补助一部分外,不足部分请各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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