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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全省乡镇统计站规范化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组织申报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2、严格审核,认真推荐。各市统计局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查评选,认真推荐。各市推荐的统计站规范化示范单位验收计分应达到95分以上,推荐的统计站规范化先进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全部建成实体型或派出型统计站。各市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统计站规范化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推荐表》,签署意见后上报(一式三份)。

  3、客观公正,严明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所推荐单位情况;评选推荐工作不搞平衡、不搞照顾,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钟洪林

  联系电话:0531-86197800

  电子信箱 ZHL@stats-sd.gov.cn

  附件:1.山东省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计分标准

  2.山东省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推荐表

山东省统计局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山东省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计分标准

  ______县(区)______镇(乡、办事处)

┌──────┬────────┬───┬────────────────────┬─┐
│项  目   │其中项     │得分 │计分标准                │ │
├──────┼────────┼───┼────────────────────┴─┤
│一、人员、编│1、人员(8分)  │   │重点镇和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专职统计人员不少 │
│制     │        │   │于4人;5万至8万人口的乡镇,专职统计人员不少 │
│(13分)  │        │   │于3人;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
│      │        │   │2人,低于标准每少1人扣1分。         │
├──────┼────────┼───┼──────────────────────┤
│      │2、编制(5分)  │   │以县区人事部门(编委)正式文件为准,派出制5 │
│      │        │   │分、实体制3分。               │
├──────┼────────┼───┼──────────────────────┤
│二、经费(8分│经费(8分)   │   │经费有保障,派出型由县区统计局统一管理,并随│
│)     │        │   │地方经济发展相应增加。以县区财政部门正式文件│
│      │        │   │为准。无正式文件不得分。          │
├──────┼────────┼───┼──────────────────────┤
│三、办公场所│1、办公用房(6分 │   │配备两间或以上专用办公用房,且房屋条件较好者│
│(10分)   │)       │   │得满分。在该乡镇现有条件下,用房较差者适当扣│
│      │        │   │分;无专用办公用房不得分。         │
├──────┼────────┼───┼──────────────────────┤
│      │2、统计站标牌(2 │   │统计站标牌,应悬挂于醒目位置。无标牌者,不得│
│      │分)      │   │分。                    │
├──────┼────────┼───┼──────────────────────┤
│      │3、专用公章(2分 │   │无专用公章不得分。             │
│      │)       │   │                      │
├──────┼────────┼───┼──────────────────────┤
│四、办公自动│1、微机(8分)  │   │配备2台以上专用微机,做到正常运转。达到要求 │
│化     │        │   │台数,且配置较高者得满分;达不到要求个数,使│
│(12分)   │        │   │用破旧微机或配置较低者适当扣分;无专用微机不│
│      │        │   │得分。                   │
├──────┼────────┼───┼──────────────────────┤
│      │2、联网(4分)  │   │实现国家、省、市、县(区)、乡镇五级统计系统联│
│      │        │   │网得满分。达不到要求适当扣分。       │
├──────┼────────┼───┼──────────────────────┤
│五、通讯设备│电话(6分)   │   │配备外线电话一部;若没有固定电话,配备手机的│
│(6分)   │        │   │应保持工作时间内畅通。达不到要求适当扣分。 │
├──────┼────────┼───┼──────────────────────┤
│六、办公用品│1、档案橱(4分) │   │配置2个或以上档案橱。达到要求数量,配置新橱 │
│(10分)   │        │   │柜者得满分;达不到要求数量,使用破旧橱柜适当│
│      │        │   │扣分。                   │
├──────┼────────┼───┼──────────────────────┤
│      │2、桌椅(4分)  │   │桌椅每人一套。达到要求数量,配置新桌椅者得满│
│      │        │   │分;达不到要求数量,使用破旧桌椅适当扣分。 │
├──────┼────────┼───┼──────────────────────┤
│      │3、其它办公用品 │   │其它办公常用品应合理配置,并保持工作环境清洁│
│      │及卫生(2分)  │   │卫生。无其它办公用品,卫生情况较差者适当扣分│
│      │        │   │。                     │
├──────┼────────┼───┼──────────────────────┤
│七、统计站规│1、制度齐全(7分│   │统计站职业道德、人员守则、工作制度、业务培训│
│章制度(11分│)       │   │、报表报送、档案管理、微机使用与管理7项制度 │
│   )   │        │   │齐全。缺少1项制度扣1分。          │
├──────┼────────┼───┼──────────────────────┤
│      │2、制度上墙(2分│   │上述制度要挂在统计站内墙壁上。不上墙者不得分│
│      │)       │   │。                     │
├──────┼────────┼───┼──────────────────────┤
│      │3、运作规范(2分│   │按制度要求做到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
│      │)       │   │                      │
├──────┼────────┼───┼──────────────────────┤
│八、统计台帐│1、统计台帐(5分│   │2000年以来有完备的统计台帐。手工登记的应当字│
│和档案、历史│)       │   │迹清晰端正。台帐不完备,缺少1年扣0.5分;台帐│
│资料    │        │   │整理不规范者酌情扣分。           │
│(15分)  │        │   │                      │
├──────┼────────┼───┼──────────────────────┤
│      │2、档案、历史资 │   │建有完整的历史资料档案。历史资料以1990年为起│
│      │料(10分)   │   │点,2000年以来的资料必须完整,并且分类归档,│
│      │        │   │管理规范。1990年至1999年的历史资料不齐,缺少1│
│      │        │   │年扣0.3分;2000年以来档案不完整,缺少1年扣0.│
│      │        │   │5分;档案整理不规范者酌情扣分,基层报表随意 │
│      │        │   │涂改酌情扣分,最高可扣5。          │
├──────┼────────┼───┼──────────────────────┤
│九、统计任务│统计任务(5分) │   │能够承担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综合统计任务,履行│
│(5分)   │        │   │统计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能,行使独立的调查│
│      │        │   │和上报权限。达不到上述要求适当扣分。    │
├──────┼────────┼───┼──────────────────────┤
│十、统计制度│1、统计制度(2分│   │严格贯彻实施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方法制度,│
│和法规(5分 │)       │   │数据质量高,能够反映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达│
│)     │        │   │不到上述要求适当扣分。           │
├──────┼────────┼───┼──────────────────────┤
│      │2、统计法规(3分│   │积极进行普法宣传,主动完成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
│      │)       │   │法制培训任务,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活动,统计人员│
│      │        │   │持证上岗且有两人以上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未取│
│      │        │   │得证书每人扣0.5分。             │
├──────┼────────┼───┼──────────────────────┤
│十一、统计分│统计分析和调查(│   │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重视统计资料的开│
│析和调查(5 │5分)      │   │发和利用,按规定及时提供统计信息,统计站每年│
│分)    │        │   │至少撰写(提供)统计分析6篇、统计信息4篇,并│
│      │        │   │有存档、加挂到乡镇统计站信息网上。 达不到上 │
│      │        │   │述要求适当扣分。              │
├──────┴────────┴───┴──────────────────────┤
│合计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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