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和低视力助视器验配服务。发挥市白内障复明中心(设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低视力康复中心(设在市红会医院)的骨干作用,以定点医疗机构与派遣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免费配送。建立广州市盲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盲人心理辅导、定向行走、生活技能训练、盲文刊物教材及盲人特殊辅助用品用具制作服务。
4.健全聋儿康复网络。提高基层聋儿康复机构的康复服务水平;做好聋儿家长的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建立聋儿助听器免费救助机制;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开展成人耳聋康复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5.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全面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广州市要建立基本满足全市精神病患者需求的精神病专业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建立公益性质的融康复、教育、职业培训和庇护性就业为一体的精神残疾人服务机构系列,在社区内就近就地给予康复训练和庇护性就业。以康复农场、庇护工场、日间活动中心、家属资源中心和中途宿舍等专业服务机构为骨干,深入社区和家庭,采用工疗、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手段开展康复服务。
6.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明确残疾人康复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把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内容,作为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职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建立开展康复治疗和训练的场所,配备相应设施,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上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在社区残疾人协会的配合下,对社区残疾人的健康和康复状况建档立卡;对残疾人实施机构内或上门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在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督促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做好残疾预防的健康教育工作;按广州市残疾儿童首报制度要求上报残疾儿童发现情况;对在社区无法满足其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转诊或转介服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区(县级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要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7.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各区(县级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建立社区关怀、探视残疾人的工作制度,提供终身康复、托养服务;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碘缺乏病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8.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在2007年6月前制定和实施《广州市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和康复资助试行办法》、《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办法》(暂定名)、《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暂定名)和《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资助办法》(暂定名)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确保有需要的残疾人都得到康复服务。
9.建立科学、有效的康复质量评估机制。将《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指标。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广州市残疾人康复协会要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社区康复评估标准。完善广州市残疾评测所的职能,建立康复效果定期评估机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上一级医院康复科和康复站所在的区一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对各自系统康复对象的康复质量定期进行评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康复站要定期组织康复对象进行康复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对康复对象的康复效果进行检查;对下一步的康复计划予以修订;对基层康复员的康复技能进行指导。
10.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残疾人辅助器具。
1.2007年6月前全面完成市残疾人辅助用具中心全国示范站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区(县级市)、街(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加大资源投入,加强信息发布、产品展示、研制开发、评价与适配、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知识普及等环节工作,2006年开始,重点建设市无障碍设备生产基地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加工厂,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和服务。
2.2008年以前,建立辅助器具科研机构,进行辅助器具研制、开发、生产和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引进、开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产品,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2007年开始与香港理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发普及型假肢、矫形器,为农村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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