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办证卡工本费。高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不收取费用。学生丢失上述证、卡的,高校可按不超过证、卡工本费的2倍收取补办费用。
3、档案查证及翻译费。高校应学生或其家长申请,为已毕业学生查阅学习成绩等有关本人档案并提供书面证明的,可适当收取费用,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元。需要增加份数的,每增加一份最高不超过2元。证明材料需翻译成外文的,由高校根据翻译工作量和低于市场价的原则收取翻译服务费。高校为在校学生查阅学习成绩并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得收费。因特殊原因(如出国)需要提供查阅档案并提供服务的,按上述标准收取费用。
4、资料复印费。高校为学生提供复印等服务的,可按成本收取资料复印费。高校图书馆为学生提供本馆资料检索和查询等,不得收费。
5、高校医院收费,按价格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防疫部门为学生提供甲、乙肝疫苗等接种服务的,学校应提供方便,费用由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直接收取或代收。
6、汽车停车收费,学校教学、办公区停车一般不收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的前提下,为方便本校教职员工等晚间停车,可适当收取停车费。学校生活区停车,可按当地物业管理及停车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高校其他服务项目,如实验室对外使用、游泳池及体育场馆课外开放、公共浴室等,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以上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国家和省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由高校按低于当地市场价、合理成本补偿和不营利的原则自行制定;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收费项目,应按校务公开的原则,通过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基础上制定收费标准。
(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
1、教材费。高校统一代办的仅限于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材。教材折扣除支付教材采购过程中的运输费、搬运费和教材损耗外,其余应全部抵充学生的教材费。高校使用自编教材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2、新生体检费。高校按规定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格检查的,可收取体检费。新生体检项目:内科、外科、肝功能(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和胸部X光透视,收费标准每生不超过20元。高校可根据需要增加结核菌素试验检查,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定。毕业生就业前需体检的,由学生自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学校不统一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