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二、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思路和目标
  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以国家、省有关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为指导,按照“压缩总量、优化结构、严控新增、淘汰落后”的原则,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总抓手,以市场为导向,依靠技术进步,推进企业重组,扶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淘汰立窑水泥。工作目标是:
  (一)压缩水泥生产能力总量
  到2010年,全市水泥年生产能力由现在的2400万吨压缩到1800万吨以内,减少25%。
  (二)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严禁新建、扩建立窑生产线;严禁新建日产4000吨以下规模的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再新建熟料生产线,严格控制新增生产能力,确需新增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等量淘汰制度,同时具备30年以上的石灰石矿山资源储量,并制定可行的环境恢复规划。
  (三)淘汰落后工艺
  2007年底前,关停城市近郊和旅游景区(点)范围内、交通干道沿线附近的立窑水泥企业;关闭只有单条生产线的立窑水泥企业。2008年底前,关停规模20万吨以下(含20万吨)和环保、节能降耗、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淘汰磨径1.83米以下(含1.83米)粉磨站。2010年底前,逐步淘汰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600万吨。具体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优化水泥工业结构,提高生产集中度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产业政策整合资源,优先支持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淄博矿业集团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提高生产集中度,做大做强。到“十一五”末,全市水泥生产集中度达到60%以上,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
  鼓励骨干企业到国内外资源丰富地区投资建厂。鼓励干法水泥骨干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培育知名品牌。鼓励建设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新建企业必须具备稳定的水泥熟料供应来源;由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建的水泥粉磨站,规模不得低于年产60万吨。鼓励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改建为中转库或预拌混凝土等接替产业。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规划新的矿山项目,已开采的要制定关闭方案实施关闭,并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
  禁止乱采乱挖,取缔无证开采。到2010年,全市水泥企业石灰石资源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提倡贫富矿合理搭配使用,鼓励企业利用低品位原材料、燃料和工业废渣替代天然资源,年利用工业废渣(含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400万吨以上。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粉尘排放量大幅度减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