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7〕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全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市经贸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市人民银行 二○○七年八月)
为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发改运行〔2006〕609号)、《水泥工业发展产业政策》(2006年第50号令)、《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发改工业〔2006〕2222号),省经贸委等八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经贸运字〔2006〕25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水泥工业发展现状
2006年,全市有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60多家,年生产能力2400万吨,产量2133万吨,占全省的12.9%;全市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2亿元,利税10.4亿元,利润5亿元,居全省第二位;先后建成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日产5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3条,新型干法熟料水泥占比达到40%;有34家水泥企业被评为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消耗工业废渣300万吨以上,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水泥工业发展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立窑水泥生产工艺比重大,占60%左右。立窑水泥工艺落后、污染较重、能耗较高,粉尘和二氧化硫等污染排放及能耗水平普遍高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二是矿产资源自足率低,资源浪费大。大部分企业没有矿山资源,一般采用民采收购的方式获得原料,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较重。三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较低。全市产量前四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仅32%。四是水泥产能远远超出本市需求。我市每年水泥自用量仅500万吨左右,超过75%的产量在市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