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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7〕5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应急预案

  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市列入第二批接管范围的连州、连南、连山、阳山、英德等五个代管县(市)供电企业的接管工作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为确保代管县(市)供电企业的稳定,及时化解矛盾、保障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和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一、代管县供电企业重大上访事件和员工行为激化事件的界定

  (一)代管县(市)供电企业职工越级上访事件。供电职工未向各县(市)政府反映情况而越级上访或按规定应由当地政府处理和答复的改革问题而未向供电企业职工答复造成越级上访的,均属代管县(市)供电企业重大上访事件。

  (二)代管县(市)供电企业因政策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发生供电企业职工不经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而对有关经办人进行骚扰和人身攻击、或当众闹事干扰正常办公秩序的情况,均属代管县(市)供电企业员工行为激化事件。

  二、组织措施

  为加强预防和处理代管县(市)供电企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代管县(市)供电企业重大突发事件预防领导小组。各县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报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清远市代管县供电企业重大突发事件预防领导小组以清远市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组成)。

  组 长:何炳华

  副组长:赵建敏、张伟文

  领导小组成员从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清远供电局、市三电办人员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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