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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02〕161号 2002年9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苏政办发[2002]8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于今年9月到12月,由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以下简称‘双打'')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做好旅游市场‘双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旅游市场‘双打’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整治和发展相结合,整治与创建优秀旅游城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安全有序的旅游地形象,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旅游市场‘双打’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整治工作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通市旅游市场‘双打’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双打’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参加,组建市‘双打’专项整治工作执法队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协调、指导、情况收集和联合执法等日常工作,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了解和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各地也要立即行动起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联合执法队伍;市各有关部门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进行梳理,拿出本部门的行动方案,明确责任人、联络员,保证‘双打’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要针对旅游市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财骗钱、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包括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私授私收回扣、制假售假和乱设摊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旅游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查处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游业务;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开展对旅游车辆经营和运营中危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质监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欺诈和强制检验的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购物商店,以及旅游景区(点)园中园门票市场的执法检查,对不明标价行为给予打击;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治,以实现旅游、安全、秩序、效益四个统一;建设、宗教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净化所辖景区(点)的游览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双打’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同时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一些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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