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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粤安监〔2004〕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月14日,张德江书记在省安全监管局报送的《关于上半年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取得了新的成绩,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同比明显下降,成绩来之不易,希望认真总结。同时我们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省仍是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省份,安全生产工作一天也不能放松,要继续加大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时,不断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的新办法。”黄华华省长也做出批示:“上半年,全省各类伤亡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很好。希望你们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省委、省政府两位主要领导批示之后,游宁丰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按照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批示精神,认真总结,狠抓落实,推动今后工作;全省上下,再接再厉,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为把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德江书记、华华省长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还指出了当前我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明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各地要采用局务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两位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深刻领会批示精神的实质;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工作信心;不仅要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印发本局本系统每个部门、每个单位,而且要在当地各种新闻媒体上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各地要以学习批示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根据批示精神,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创新、有特点、有成效。在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许可制度、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的新路子等方面有创新;在工作力度、针对性、办法措施等方面比以往更有特点;在上半年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实现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有效遏制了事故多发势头,在推动全省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上,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局的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做到了“有声有色,有章有法”。这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各地要继往开来,进一步总结好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典型经验,探索出安全生产监管规律,指导做好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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