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约见制度的实施意见
(自府办函〔2007〕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市政府领导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约见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约见人与约见对象
约见人为市长、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或市长、副市长委托的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约见对象为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二、约见内容
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人大议案,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市政协提案等。
三、约见方式
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及相关工作部门就约见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约见时间,提请市政府领导确定后,落实约见对象3-5名。约见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有关工作部门的同志和约见内容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