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7〕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2007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自贡市民政局 自贡市慈善总会)
2006年7~8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慈善救助资金270余万元,为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和扶贫济困行动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2006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发〔2006〕48号)关于“从2006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07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仍有一部分特困群体生活十分困难,既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怀,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援助。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困难群体、落实“十大惠民行动”的具体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互助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和繁荣以及构建和谐自贡具有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捐一日收入,献一份爱心;构建和谐自贡,我们一起行动。
三、捐赠原则、范围和标准
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参加捐助的范围:我市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下同)、社会团体、驻军部队、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盈利的企事业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行政机关捐赠一天的办公经费。鼓励多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