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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市容环卫局精细化管理优胜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李思新(太原市市容环卫局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

      梁根会(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陈瑞宏(太原市迎泽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王德才(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王海生(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太平(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魏宝亮(太原市晋源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局局长)

      李双录(太原市高新区公用事业局局长)

      陈 曦(太原市经济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李新和(太原市民营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晋春(太原市古交市市政管理处处长)

      康建钢(太原市娄烦县市政环卫所所长)

      丁志诚(太原市阳曲县市容环卫局局长)

      李一东(太原市清徐县市容环卫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吾东(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办主任)

      魏新红(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原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主任冯鲁宁(兼),副主任赵静、段耀辉,成员田树人、孙玉山、李思新,具体负责“优胜杯”竞赛活动的考核评比工作。

  五、考核方式

  参加竞赛活动的为全市所有街办(乡镇)、城中村、社区、主次街路,各区(含三个开发区),可按评选数量1:2的比例向市局优胜杯竞赛办公室推荐,市里组织检查考核按得分产生优胜单位;优胜城区、优胜开发区和模范县(市)镇由全年单项综合评比检查结果确定,即得分最高为全市优胜区和模范县(市)镇。

  竞赛考核评比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与社会监督(群众信访、12319举报、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以及对预评的单位、项目暗访的办法,对全年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1、日常检查。占总分的30%。日常检查主要以市容环卫绩效考核记录评定的得分为主。年终评定时将累计备案的检查情况,作为最终评定优胜区、街办(乡镇)、城中村、社区和街道的依据之一。

  2、定期检查。占总分的20%。由“竞赛”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市、区业务科长参加的检查。每季组织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检查。

  3、专项检查。占总分25%。每两月由竞赛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可分为街道清扫保洁、门前责任制、城中村环境卫生、拆迁工地管理、垃圾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县(市)环境卫生等。检查可分若干个小组进行。

  具体分组为:

  ①  县(市)镇、开发区环境卫生组:

  马旭、李越、白明科、李云鹏

  ②  环卫设施(中转站、公厕、桶站、果皮箱)组:

  宋太红、刘小宁、尹红、赵洪亮

  ③  城中村环境卫生组:

  王晋红、童玲玲、刘萍、马卯生、吕振法

  ④  街道扫保及门前责任组:

  田树人、郭晋毅、邢佩峰、白云康、谢丽萍

  ⑤  社区环境卫生组:

  张秀平、范建林、郭华平、郭文伟

  ⑥  拆迁工地及垃圾管理组:

  孙玉山、王敏平、刘原俊、关沛征

  4、群众投诉处理,占总分15%。由市局交办的违章案件处理和群众投诉机制(“12319”、“12345”)建立及落实两部分构成。市局交办案件处理占总分10%,包括来访、来信、电话和上级机关提出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在限定时限内处理完毕不扣分,否则每宗扣0.5分。“12319”、“12345”反映的问题处理占总分的5%。在限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答复本人,满意率在90%以上的不扣分。否则每宗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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