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苏州建设纲要》的通知
各市、区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法治苏州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苏州市委员会
2005年3月11日
法治苏州建设纲要
为深入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苏州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保障“两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
宪法》和法律,通过完善地方立法、深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健全法律监督、强化法制宣传、拓展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我市富民强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与进程
(一)目标
总体目标:2020年前,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得到全面整体推进,基本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具体内容是:民主政治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地方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备;政府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法治化服务型政府全面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司法权威整体增强;社会治安良好,诚信守法的社会秩序全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强化,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
(二)进程
1、2005年底前,落实《苏州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各项任务,完成“法治苏州”建设的规划设计及动员部署,创建与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2、2010年底前,实施《2006-2010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初步实现苏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
3、2011年至2020年,以两个“法治苏州”建设五年规划的落实,巩固完善和提高苏州法治工作水平,全面、高质量实现本纲要制定的目标。
三、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