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工业千亿元产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发[2007]4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十一五”工业“千亿元产业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十一五”工业“千亿元产业计划”实施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做强做大支柱产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纺织、食品等产业加快调整和发展,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壮大规模,延伸产业链,做大产业群,培育形成4-6个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产业(以下简称“千亿元产业计划”)。为加快推进“千亿元产业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千亿元产业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调整结构,发展优势;科技先导,效益优先;企业主体,项目支撑;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前两年打基础,后三年重点突破。围绕培育优势产业、壮大重点骨干企业和加快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等三个重点,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现“千亿元产业计划”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业竞争力,加快全省工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为主向集约型转变,由资源消耗型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实现工业增长速度与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相统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冶金、化工、印染等污染相对较重的产业清洁生产能力,减少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实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2、推进工业技术进步创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现代化,加大技术研发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对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提高全省支柱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3、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综合协调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联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坚持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大力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和精品名牌战略,重点推进一批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培育100个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和发挥其基础配套设施作用,培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聚集度,带动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协作、产业配套、有序竞争的格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力争形成支撑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6个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纺织、食品),销售收入达到796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220亿元;利税总额833亿元,其中利润39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由2005年的60%提高到69%。在“十一五”工业规划“136”工程中,6个过千亿元的产业努力形成产品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10个以上、50-100亿元的 15个以上、10-50亿元的60个以上,培植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循环经济示范性明显、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园区和县域成长型产业集群,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体系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创名牌产品数达到80个以上,提高钢铁、石化、食品、纺织产业的整体水资源利用效率,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