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鄂政发[2007]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8项,现予公布。
湖北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文化多样性,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六月六日
湖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
一、民间文学(14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Ⅰ-1 黑暗传 神农架林区、保康县
2 Ⅰ-2 崇阳民间长诗—钟九闹漕、 崇阳县
双合莲
3 Ⅰ-3 黄鹤楼传说 武汉市
4 Ⅰ-4 伯牙、子期传说 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蔡甸区
5 Ⅰ-5 屈原传说 秭归县
6 Ⅰ-6 王昭君传说 兴山县
7 Ⅰ-7 尹吉甫传说 房县
8 Ⅰ-8 黄梅禅宗祖师传说 黄梅县
9 Ⅰ-9 炎帝神农传说 随州市曾都区、神农架林区
10 Ⅰ-10 木兰传说 武汉市黄陂区
11 Ⅰ-11 孟宗、黄香孝行故事 孝昌县、云梦县
12 Ⅰ-12 钱六姐的故事 咸宁市咸安区
13 Ⅰ-13 李闯王传说 通山县
14 Ⅰ-14 都镇湾故事 长阳县
二、民间音乐(2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