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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厅机关党委、人事劳资处、体改法规处牵头,有关单位和处室配合)

  1、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学法活动,每年应当举办2次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每3年至少接受1次专门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建立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工作人员要通过学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采取自学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保证至少有4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时间。

  3、建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法制机构应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目标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4、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交通部门运作的基本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机关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定期不定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交通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宣传、调研等项经费应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厅直各执法单位和各级交通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5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纲要》落到实处。《五年规划》总体上按3个阶段实施,即:第一年为准备规划阶段。重点是制定规划、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等。第二年至第四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严格按照《纲要》的规定内容,结合《五年规划》及年度安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是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量地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及加快行政程序建设;初步建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第五年为验收总结阶段。重点是对前4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对5年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总结,并着手制定第二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每年对下级单位进行1次贯彻《纲要》情况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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