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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交公[2005]1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交通局、各市(州)公路管理处:
  现将《交通部关于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05]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按先通后畅、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正确处理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修农民不需要的路,不修农民没有积极性的路,不修没有经过 “一事一议”确定的路。

  三、明确建设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政策,加大地方政府的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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