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我市贯彻《四川省文化旅游发展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7〕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灯贸委《关于我市贯彻〈四川省文化旅游发展报告〉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自贡市文化局、自贡市旅游局、自贡市灯贸委
关于我市贯彻《四川省文化旅游发展报告》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文化旅游发展报告》,充分发挥我市井盐、恐龙、彩灯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千年盐都”、“南国灯城”、“恐龙之乡”,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打造“南国灯城”和创建世界地质公园以及建设盐疗养生休闲度假基地为抓手,发挥彩灯、恐龙、盐史资源优势,着力于特色文化建设、旅游产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贸招商活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产业互动”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分级负责、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突出“灯城建设工程”、以恐龙博物馆园区为主体的“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和建设工程”、“盐疗养生休闲度假基地工程”、“盐史文化旅游开发改造建设工程”四大工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在2010年将自贡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千年盐都”、“南国灯城”、“恐龙之乡”。
二、两大发展战略
(一)中国旅游目的地发展战略。做到“三馆(恐龙馆、盐史馆、彩灯馆)开放常年化”、“三个黄金周(“五一”、“十一”、春节)节庆化”、“三个片区景点(恐龙、彩灯、西秦会馆)精细化”。
(二)“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市可移动旅游资源优势,引导和鼓励我市文化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使“引进来”和“走出去”形成互动,不断扩大自贡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实施计划
(一)“灯城建设工程”,按市灯贸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打造“南国灯城”提升城市形象的意见》施行。其中:“彩灯公园建设工程”由市灯贸委在现市彩灯公园园区内进行,包括:1.彩灯博物馆的陈设改造;2.长廊的恢复重建;3.市规划建设局牵头的彩灯公园西大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