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倾倒和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3)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和车辆通过保护区;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等;
(4)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5)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
3.强化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工作。供水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身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出厂水质的监测;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环境质量的定期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对我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实行月报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卫生、环保、水务(水利)部门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时,要互通信息并在12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力推进水源地综合治理
1.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库区饮食娱乐业的发展,加强对农家乐、休闲山庄等污染源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快水源区场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禁止向水源管护范围乱倒生活及工业垃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水污染的项目。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频整灯物理杀虫技术,指导农民群众科学施用农药,禁用高污染、高残留农药,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加大力度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坚持“一建带三改”,通过改厨、改厕、改圈,做到人畜粪的无害化处理,实施综合利用。
2.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监管力度;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保护,以国家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生态功能建设为契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环保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要组织实施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环境优美乡镇;水务部门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地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对在已划定的8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肥水养鱼、网箱养鱼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取缔。
(三)强化城市水资源监管
1.强化城市饮用水源的统一配置与调度管理。组建由市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的城市水资源调度与配置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在城市供水应急时期,对事关城区生活、生产用水的双溪水库、南郊水库群各水库、位置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及釜溪河、旭水河、威远河各主要堰闸的用水、放水调度一律由市水务局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旭水河等辅助水源的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及有偿使用制度,保证城市供水补充及后备水源的有效供给。
2.抓好涉水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拟出台《自贡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自贡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应对突发水源事故安全保障应急指挥机制和管理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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