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贯彻实施“自贡十大惠民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执行扶贫解困、水库移民、种粮补贴等政策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和问题,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继续执行涉农收费审查备案制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各区、县农负办要按《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有关制度的通知》(自委办〔2003〕110号)要求,会同财政、物价、纠风部门对各项涉农收费进行认真审查,对未经审查备案和公示的涉农收费要坚决纠正、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重点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伪劣农资的行为。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身份证换代、农业水费征收、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涉农“三乱”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3.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积极抓好省、市涉农负担监测网点建设。各区、县农负办和纠风办要指导农民负担监督员开展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监管到位、处置有效。
  4.加强指导监督,规范促进农村“一事一议”健康发展。贯彻执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委办〔2006〕81号),切实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要严格遵循村民自愿、共同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认真把好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标准、程序和资金管理关。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5.明确责任,严防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继续坚持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农负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中,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正之风,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