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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等12部门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等12部门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7〕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自贡日报社、市文联《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局 市财政局 市广电局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自贡日报社 市文联)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艺术创作,促进文艺人才、文艺精品的涌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优秀的创作成果和丰富多彩的演出活动营造自贡历史文化名城氛围,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的成果以及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市委、市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艺术节的部署,我市将于2007年国庆黄金周期间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繁荣文艺创作和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广泛发动,多方参与,实现“艺术的盛会,市民的节日”目标。
  总体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所演剧(节)目必须健康向上,坚持思想性、娱乐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以反映时代精神、歌颂各条战线上的新人新事为主体,通过演出推动新人新作的涌现。专业团体的创新节目要达到7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本届艺术节由市政府主办,相关单位联合承办。市政府成立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吉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郭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富民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李晚玲 市财政局局长
      刘 蔚 市广电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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