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农劳办、市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贡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全市专项行动分3阶段进行。2007年7月10日前为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阶段;2007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为各地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07年8月11日至8月20日为市检查验收和各地处理善后、建章立制阶段。
要及时加强工作调度,特别是及时汇总和报告重点工作,各区县每10天汇总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并于2007年8月20日前由各区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区县书面总结材料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行动中要充实一线检查人员,明确一线执法人员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政府报告。市里将加强对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区县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搞好舆论引导
要结合专项行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的问题。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
各区县政府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要搞好扶贫开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此次专项行动要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各区县要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改善工作条件,改进办案手段,进一步扩大执法监察的覆盖范围,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