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总体目标:全市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作物生产各主要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7.8万千瓦,年均增长4%;农业生产耕整地作业机械化水平在“十五”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7.5%,机械化播种栽插、收割开始起步。到2020年,农业生产耕整地、播种栽插、收割等主要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0%。
三、完善全市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一)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械推广应用力度。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和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需要,建立示范效应明显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育秧、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农作物收割、秸秆综合利用、精量和半精量播种、旱作节水、农产品烘干、果蔬保鲜等各类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机械。
(二)积极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市、区县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人员的素质;要狠抓农业机械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机科技的宣传普及,并将农业机械化相关知识纳入当地农民工培训项目内容,搞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三)扶持发展农业机械制造业、流通业和维修业。各区县政府要扶持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的发展,支持企业加快产品更新和性能改进。按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加速培育一批经营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的农机经销和维修网点,使之不断做大做强,为农机使用者提供便利服务。
(四)完善基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基层农机服务组织,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按“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的要求逐步完善。逐步建立以基层农业机械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专业经营户为基础、农机服务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专业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社会化的基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机中介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大户,支持其开展农机作业及其他形式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加快电子化信息服务进程,建立高效、灵活的农机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制度,及时提供有关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农业机械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