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7〕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5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畅通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
1.交通、农机部门要以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校的管理。建立完善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诚信考核体系,推行驾校IC卡计时管理系统,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07年6月至8月,交通部门要以营运客车驾驶员为重点,在企业开展一次全员汛期、暑期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进一步健全考试员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大、中型客车驾驶资格的逐级申请、审核制度。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记录审核制度和考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驾驶学员考试情况和驾校培训质量,对培训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驾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其进行整顿。
3.交通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
4.军队、武警部队要进一步严把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关,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驾驶员年度审验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复训。
5.农机部门要依法做好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年审工作,严把考试关,提高考试质量,严格驾驶证核发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二)加强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管理
1.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开展系统分析,并向交通部门通报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情况,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易发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制订科学的防范措施。交通部门要逐步建立道路运输企业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制度。
2. 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治理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等行为。一是要针对超速驾驶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加大巡逻密度,在省道及事故多发的县道设立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坚持每天测速不少于6小时,有效查纠和遏制超速驾驶行为;基层交警部门对治理超速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二是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驾驶时间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登记,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应当依法责令驾驶员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三是要发挥固定执勤点的作用,加强对客运车辆的路面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行为。对超员20%以上的,责成和监督车主或者驾驶员转运超载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不能消除超员违法行为的不予放行。对1年内累计2次超员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要通报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责令所属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理;对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者1次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