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
(渝办发〔2007〕2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密切配合,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七年八月七日
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
“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的报告
(市通信管理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全市通信企业克服地理环境恶劣,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较差,工程建设难度大等困难,于2006年全面完成了我市行政村的“村村通电话”工程任务,提前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的目标,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为了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配合我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要求,加速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决定组织全市通信行业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开展我市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农村通信整体状况
截至2006年底,全国除云南、陕西、四川、甘肃、贵州、青海、西藏7省(区)以外都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电话。目前全国平均自然村通电话率为90.17%,在东部及沿海经济发达的省市,自然村通电话率普遍较高,基本都在95%以上。其中,天津、上海、江苏、广东已实现所有自然村通电话。而西部省市自然村通电话率普遍较低,与东部省市相比差距较大。
二、我市自然村通电话现状及信息产业部“十一五”任务分配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自然村总数为64903个(2006年底20户以上农户相对集中居住地的摸底调查数据,此数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变化),已通电话自然村总数为53227个,未通电话自然村为11676个,自然村通电话率为82%。虽然我市已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话,但自然村通电话率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信息产业部在今年年初制订了全国“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电话方案,将在2007年至2010年间共解决5万个自然村通电话,使全国平均自然村通电话率达到92.52%。下达给重庆的任务总量为3892个自然村,到2010年,我市自然村通电话率将达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