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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是深入开展生产基地的田间督导制度。各区县要在重点产区、品种和企业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和安排基地内检员培训,保证每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都必须至少有一名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培训证书的内检员,推进农产品的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基地的日常田间督导和产品自控。市里将出台田间督导细则,实施不定期的田间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现场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屡犯或不改者将取消标准化基地资格和相关支持政策,并在全市通报。
  四是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认证。在我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体系和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加快认证步伐,加强认证管理,通过“三品”认证推动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控制目标。各区县要力争在二、三年内全部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争取达到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的要求。环境优良的地区(如密云、昌平等)要从当地特点出发,突出区域特色,重点发展有机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提高高档特色农产品在区域、市场的显示度。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各区县要在贯彻蔬菜与水产品两个市场准入文件基础上,研究提供京郊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具体形式;要在“三品”认证的基础上,规范“三品”标识,推行“三品”的包装标识上市,重点做好韭菜、鸡蛋两个产品的标识上市工作;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功能,进一步扩大配送 、直销企业的追溯试点范围,全市新增蔬菜试点企业20家、水产试点企业10家;在实施生猪电子耳标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试点建设。各区县要在扩大试点的同时,加强对追溯试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确保追溯系统功能的实现,以利于社会监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不能一哄而起、一蹴而就,在抓好以上五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各区县还应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期发展,要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培育开发京郊品牌,加强优势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北京模式”。
  四、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第三条、第四条等13个条目中已明确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各区县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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