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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步骤与安排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准备阶段(2006年1月-6月):十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地厂矿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普法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报市卫生局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7月至2010年):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市卫生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为保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普法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分别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市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统一制定和安排全市卫生系统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的实施。
  组 长:李文学(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命全(局党委副书记)
      王守清(局党委副书记)
      商广喜(副局长)
      温跃春(副局长)
      安鲜萍(纪委书记)
      马秉权(副局长)
      刘振保(副局长)
      张丽萍(副局长)
      袁 琳(助理调研员)
  成 员:十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秀光
  成 员:赵宏英 张小刚  马广军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五五”普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惩工作,奖优罚劣,有效督促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各单位自行解决,并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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