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基于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市、区县两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建立综合性的、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推进高考和高中会考改革,制定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和高中学业水平监控与测试方案,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与方向,合理设置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市教委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确定考试范围,既要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水平,又要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新生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新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须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后公布施行。
在明确学校进行学分认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块考核办法,建立区县和学校相结合的、公正有效的模块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可信,又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进一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市教委将结合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推进,对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评。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整合各方面力量,依托市、区县、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和教研、科研网络,充分发挥市、区县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的专业优势,完善课程改革支撑服务体系。采用统一领导、专家引领和项目推进方式,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真正使学生、教师和学校受益。
(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
设立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干部和教师培训、专题研究、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交流研讨等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基础上,向相对困难的区县和学校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和专业支持,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