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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要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由班主任和导师对学生选择课程进行及时的指导,使学生能够根据个人实际和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选择课程。学校应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协商。要实行教学与管理紧密结合的班级管理方式,从学生入学起就建立行政班,并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大力推进基于模块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获取各类学分的办法和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使学分管理成为体现学生学业发展过程的有效手段。
  校长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的实施。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建立适应模块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
  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的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方式和方法、教学评价等,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因材施教,高效教学。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严格依据教育部审查批准的实验教材目录选用各学科教材。组织学科专家和教师代表遴选、推荐适宜在北京市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供区县和学校选用。
  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等场地和设施设备,以及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开发学校所在地区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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