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溪河等三条河流名称命名的通告
(丽政发〔2005〕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和《
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市城市化及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尊重历史,尊重当地群众习惯性称谓,广泛征求水务、城建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溪河等三条河流名称予以命名通告:
一、清溪河:北起玉泉路林业部丽江站,流经玉泉路、森龙集团大研天保所、古城区消防大队东侧、云岭剧场及国际民族文化交流中心西侧,过福慧路后流经市委市政府之间,再经七星街、金凯广场,过长水路后经祥和片区流入玉龙县护城河。全长约8.7公里。
二、鱼米河:北起玉泉路林业部丽江站,流经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福慧片区、新城派出所、观光酒店、虎跳峡大酒店、丽特酒店、寨后上下村、古云杉花园小区、市地震局,汇入东界河下段。全长约8.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