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发〔200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业:
《丽江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丽江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大战略决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工业强市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丽江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即以2004年为基数,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翻一番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倍增计划是促进全市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实施“倍增计划”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在经过近10年的改革、调整后,开始进入新一轮发展周期的上升阶段,工业化进程加快。今后一段时期将是工业发展较好的历史机遇期。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但工业发展水平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工业经济总量小,工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较弱。通过实施“倍增计划”,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是实现工业强市目标,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我市已具备实施“倍增计划”的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
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多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把加快工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工作措施,培育园区载体,打造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技术进步平台、产业集群发展平台、企业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平台和人才保障平台等五大平台,并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全市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工业结构渐趋合理,发展后劲逐步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们实施“倍增计划” 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