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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厅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安排》的通知


  4、征求意见。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中学习提高,采取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网站等方式广泛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属基层单位、有业务往来的部门(单位)、服务对象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和职工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厅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进行梳理。其中,对厅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厅级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的意见要报省委督导组审查,并由其如实向本人反馈。对涉及厅领导班子和省交通厅的意见,省委督导组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厅领导班子反馈。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的意见由厅督导组进行审查,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

  5、召开党支部讨论会。各支部在3月6日至7日期间,召开支部学习讨论会,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重点围绕以下讨论题进行:1、深刻理解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我距党员先进性标准差什么;2、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体现先进性,为加快发展吉林交通事业做贡献。厅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讨论。

  6、领导辅导。3月7日,厅理论中心组召开第一次学习(扩大)会,厅机关各支部书记、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3月8日,由刘厅长主讲充分认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孙专员主讲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要求。

  7、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知识测验。3月10日至15日,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知识测验,检查学习效果。

  (四)指导联系点工作。厅领导干部要指导联系点制定方案,参加联系点动员会议,指导联系点搞好集中学习,搞好第一阶段总结,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今年全党的一项严肃政治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落实领导责任,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抓紧搞好动员,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组织,搞好学习。按照厅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订学习动员阶段的计划安排,组织完成第一阶段的学习任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人员要经厅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批准。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参学率和学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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