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于6月28日前报厅。省厅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全省宣传贯彻情况的总结报告,上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注重实效。各级交通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使“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厅安委会四个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业管理职能,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所管行业的指导、监督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同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新审核原有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凡是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落实责任;凡是与现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凡是未建立或未健全的要落实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明确时限尽快完善。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安排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广泛地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紧紧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深入地开展社会性宣传工作。

  (三)各市州、厅直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吉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刘克志   厅长

  副组长:胡时明   副厅长

      李恩会   助理巡视员

  成员: 李春福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张 跃   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闫长文   省运输管理局局长

      李新春   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局长

      彭今海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李光伟   省地方铁路管理局副局长

      王科伟   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秋江   省交通厅体改法规处处长

      周晓龙   省交通厅建设处处长

      葛双平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