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面向全省交通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各地、各部门的征文要在6月5日前报厅体改法规处,由厅里统一组织评选,公布获奖名单,入选的好文章将在《吉林交通报》上陆续刊登并可参加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的有奖征文活动。
5.厅机关工会负责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吉林省“安康杯”竞赛活动。此项活动由省总工会负责,省安监局配合,以《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各参赛单位进行检查。
6.厅机关团委负责组织各单位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由团省委组织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将被命名为吉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符合国家标准的向国家推荐。
7、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20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吉林地区的检查具体委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我厅也是受检单位之一。各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自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规章制度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及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等情况。
8. 厅直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全国人大开展的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相结合。要在前一阶段集中检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办公楼、食堂,家属、职工、学生宿舍及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四防”安全登记、建档等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整改。6月中下旬,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将对厅直单位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