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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5]89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厅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我厅“安全生产月” 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今年活动月“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结合在全省开展的“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活动,在全省交通系统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做负责任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提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省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厅长刘克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厅长胡时明和助理巡视员李恩会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在厅体改法规处,具体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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