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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把农业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密切配合和支持农业普查工作。

  (三)各区、县要选调政治业务素质高、热爱农村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并加强业务培训,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各级普查机构,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普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并进行认真检查和落实,保证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使农业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并使相关单位、广大农户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工作,为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切实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经费是保证普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条件,没有经费普查工作就难于开展。根据省政府转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工作需要分年度及时拨付。特别是财政困难的区、县,要通过压缩开支、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普查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罗学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相吉  市统计局局长

      胡革红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闫文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继波  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陈星元  市经济委主任

      张绍良  市教育局局长

      张元安  市科技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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