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厅直属单位职工越冬生活排查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4]29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冬季将至,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越冬生活上的问题,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执政为民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落实刘克志厅长关于做好对老干部和困难职工越冬生活排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为职工办实事,使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省厅决定对厅直、厅机关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冬季采暖和生活上的困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职工越冬生活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生活排查时间和方法
此次对困难职工越冬排查工作自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由厅直各单位进行自查和解决问题同步进行。省厅组成越冬生活排查领导小组于10月下旬将对部分单位进行督查。
二、排查内容
(一)对厅直、厅机关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冬季采暖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加以解决,要保证职工冬季生活采暖。
(二)对职工家庭收入人均生活费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职工越冬生活困难排查。
(三)对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省、部级劳动模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越冬生活困难排查。
(四)对厅直各家属区越冬采暖工作落实的排查。
三、组织领导
厅职工生活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克志
副组长:胡时明
成 员:李忠效、聂 冲、王爱君
王朝利、王述发、高丽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直党委(工会),负责督查具体工作,联系人:高丽平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关心职工生活做为一项主要工作列入日程,要以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稳定职工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具体方案,做好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明确责任,对特困职工要一户一户进行排查,不让一户困难职工出问题。要切切实实地为困难职工办几件好事、实事,使职工群众感受到厅党组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