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职责
1、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养护由你局负责编制计划和规划,以养护指导意见书形式指导非经营性高速公路养护工作。
2、你局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全省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四)高速公路计划、统计、评价管理职责
1、你局负责编制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的收支计划,报省厅批准后实施。
2、高速公路工程的交工、竣工及改、扩建工程的交工、竣工由你局参与验收及交接,并出具接收报告。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五)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职责
1、高速公路国有资产的管理及经营工作由你局负责,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理顺产权关系,盘活优良资产。对经营性资产实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资产竞争优势,实现规模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2、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等各类服务性网点经营的行业管理和指导由你局负责。要结合运营管理实际,制定统一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充分保证通行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各服务、经营场所的拆除、增设及改、扩建项目,须经你局同意,履行政务大厅手续并上报省厅批准后实施。
二、履行好省厅委托你局行使以下行业管理职责
(一) 高速公路路政行业管理职责
1、结合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由你局协助省交通主管部门起草全省高速公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2、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的路政案件的处理、协调、公路巡查及路产损失赔偿费、占用费、清障费的收取等项工作由你局负责业务指导,并纳入行业管理范畴。
3、路产损失费、占用费、清障费的收费标准由你局负责统一制定,由省厅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高速公路指挥调度行业管理职责
1、对全省高速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和处理的指挥调度由你局统一负责。
2、重大国事、外事和军事以及抢险救灾等活动的车辆需通过高速公路时,有关部门应预先与你局取得联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由有关部门和你局共同组织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