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市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祖林 市长
副组长:陈志国 副市长
吉宏龙佳 市长助理
成 员:周 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忠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马明康 市交通局局长
胡革红 市农业局局长
沙阿立 市安监局局长
陈继文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苗孔连 森警支队支队长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忠万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建林、市交通局交战办专职副主任王振云、市安监局副局长卢常华担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各抽一名精干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各区、县要比照市里的做法,立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当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