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特点,今年在深化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执法力度;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危货运输安全整治;三是加大汽车客运站的整治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四是大力开展对小型船舶、“三无”船舶违章航行的整治活动;五是继续抓好公路安全畅通工程整治,做好公路安全畅通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监控、整治。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对所管行业的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水路的车辆、船舶、客运站,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同时也包括生产建设、公路安全设施、消防和饮食安全等。厅直各单位也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监督检查在今后要形成一种制度,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五)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法》、《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交通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工具向广大职工、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施工企业和民工队伍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使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从而形成关爱生命、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四防”安全工作。在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特殊工种人员的登记工作,通过登记建档,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重大隐患的排除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把各单位的办公楼、教学楼、厂区、仓库、油库、车库、以及学生宿舍、独身宿舍、职工宿舍作为重点检查部位,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四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