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全省交通系统的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虽有所加强,但还有少数单位存在安全工作意识淡薄,工作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的单位特别是个别企业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摆正,没有认识到抓安全生产本身就是抓经济效益。
(二)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完善。目前,厅直单位只有3家成立了专门的安全工作机构,有的单位到现在还没有明确安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配备的机构和人员与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不适应,致使国家、省和省厅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应急预案普遍存在不具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人的问题。有些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制定的预案只侧重于行业,而忽略了本级;有的单位制定的预案只注重防火而没有涵盖抢盗、爆炸、投毒、恐怖活动等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有的预案制定不科学,没有可操作性,没有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人,流于形式。
三、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04年安全工作总的想法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主要抓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实质,按照交通厅党组提出的“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新理念和把“安全、质量、成本”作为交通工作永恒主题的新思路,切实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坚持系统抓、长期抓、从基层和基础抓、从源头和根本抓,以真正的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在思想上落实,措施上落实,作风上落实,责任上落实,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新的突破。
(二)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从厅长到副厅长,从副厅长到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直到基层,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个网络,实行契约化、合同制管理。二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要定期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安全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实现。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
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失职、渎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目前,各单位基本上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在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详细性和责任落实等方面还须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建立激励机制。要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