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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4]63号 2004年5月12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交通厅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吉林省交通厅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一、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3年,省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奋力拼搏,克服了点多、线长、面广的行业特点所造成的管理困难以及非典疫情的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全省公路施工、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地铁运输和厅直单位消防安全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和责任事故。现将2003年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树立安全新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交通厅党组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新理念和把“安全、质量、成本”作为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题的新思路。年初,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要求,下发了《吉林省交通系统2003年安全工作要点》,并根据厅领导的重新分工,对厅安委会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全年共召开了5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了4次安全生产检查,下发了《吉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办法》、《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生产作业和路障清障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等24个文件部署春运安全、水上安全、施工安全、冬季安全、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应急预案制定等项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

  以抓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新的领导分工,完成了从厅长到主管副厅长、从主管副厅长到厅直30家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工作,明确了各分管厅长对所分管单位的责任。同时加强了对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了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现场工作的管理,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文明在交通”活动进行奖励评比中,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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