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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07〕65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布置,2007年在全系统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明确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理论,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内,各沿街建筑工地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条幅,每个建筑工地都要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或黑板报。各地要做好6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局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积极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了解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以点带面,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对前一阶段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途径,要树立典型,通过召开观摩交流会,以点带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各地要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宣传培训,信息沟通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在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企业不断查找缺陷,堵塞漏洞,达到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机制不断改进的目的。
  五、加强监管,督促监理企业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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