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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丽政发〔200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6年,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丽江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古城区等2个先进县(区)、市财政局等2个先进单位和木德仁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区(县)(2个)

  古城区、华坪县。

  二、先进单位(2个)

  市财政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三、先进工作者(15个)

  木德仁(古城区政府副区长)、杨志强(玉龙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建波(华坪县政府副县长)、和军强(宁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培(市财政局局长)、聂天宇(市旅游局副局长)、王虎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傅成岗(市工商局科长)、冯天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科长)、和泽全(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干部)、陈显林(中石化华坪石油支公司经理)、张跃国(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副局长)、董学光(永胜县公安消防大队副教导员)、和秀全(玉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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