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编制实施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老城工业区、昌江工业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和罗牛山禽畜养殖基地推进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市、县政府、省洋浦管理局)。
(十二)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推进神州半岛、鹿回头等大型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开发热带森林游、运动探险游、民俗风情游等具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的生态旅游专线,在铜鼓岭、石梅湾、香水湾、海棠湾、棋子湾等13个重点风景旅游区开展生态旅游区创建工作,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旅游局,有关市、县政府)。
三、推进文明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十三)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结合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广文明生态村连片创建模式,提高综合建设水平。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万人,新建农村卫生户厕3000户,新建文明生态村1000个,使全省文明生态村总数达到75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精神文明办,各市、县政府)。
(十四)推进“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工作。建成50所省级安全文明生态示范学校,在增强校园安全、提高校园文明、优化校园环境方面为全省学校树立典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十五)开展文明生态集镇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文明生态集镇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在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市县各创建1-2个文明生态集镇示范点(责任单位:省生态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有关市、县政府)。
四、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十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市、县政府)。
(十七)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责任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十八)加强和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成剩余的46个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全面实现“一无三配套”改造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使全省参合农民达到430万人,总体参合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目标(责任单位:省卫生厅,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