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专业化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重特大火灾及公共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联动机制。要立足可能发生特殊灾害和爆炸、生化等恐怖袭击、次生灾害和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加强应用性、实战性训练,开展区域性和跨地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努力提高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现代火灾扑救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坍塌、重大交通事故等事故救援及反恐等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二)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推动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打牢抗御火灾的物质基础。
1.加快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无城镇总体规划的乡镇要制定近期消防工作建设目标。在修订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及时对消防专项规划进行调整;在报批城镇总体规划时,缺少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项规划不合理的,不予审批。深入开展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活动,2007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省定重点镇、中心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率达100%,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新增一批天然消防水源取水平台等设施。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的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站)建设。严格执行《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着力抓好城市消防队(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2010年前,成立丽江市特勤消防队(站),并根据城市发展状况,争取新建1个普通消防队(站),完成古城消防大队和古城消防一中队营房的搬迁工作,建设玉龙县消防大队新营房。坚持“退一补一、数量达标、结构优化、品种齐全、性能先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所有消防队(站)的营房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古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基本形成以多功能消防车、大吨位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等为主战车,举高、抢险救援、防化洗消、后援等消防车种类齐全,侦检、警戒、堵漏、破拆、洗消、输转、照明、排烟等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合理、功能完善的装备结构。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2010年前,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班配备品种齐备、结构合理的化学毒气侦检、处置器材和消防员防毒、防化等个人防护装备及组合式破拆救援器材,有条件的地区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有条件的普通消防队(站)要组建抢险救援班,配备必要的特勤装备器材。
(三) 加强“平安丽江·消防安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大力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丽江·消防安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实现“县域消防基础设施硬,单位、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好,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的目标。
1.加强农村消防建设。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原则,结合农村“五改三治”(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工作,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镇饮水、水利、通信、农电、道路建设与改造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同步实施。加快改造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大力实施“村村有消防队”工程,推进农村消防队伍建设,达到“建立基本的消防组织、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建立基本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有效增强农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乡镇”和“消防安全示范村(寨)”活动,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