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会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3〕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为投资者和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协调服务职能,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开辟一条新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和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03年三季度开始,定期召开全市政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会内容
一是通报本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共同商讨推进企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二、座谈会时间
政企座谈会的召开时间定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左右。
三、座谈会参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