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全社会投资与省级政府投资的主要目标是:
全社会投资规模达到16000亿元;全社会投资年均增长20%左右;投资率每年保持在40%以上;利用各种金融贷款6000亿元(已落实3300亿元);企业自筹资金3000亿元;招商引资3000亿元。
省级政府投资达到2200-2300亿元,其中:
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大约占30%左右;用于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的资金大约占6%左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大约占36%左右;用于发展公益性事业(公共服务)的资金大约占18%左右;用于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大约占10%左右。
上述切块资金的安排要尽可能地向“两区”倾斜。《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开发的决定》第32条规定:“除正常的财政开支、财政转移支付渠道外,可从煤炭、矿产有偿使用的‘两权’收入及综合补偿专项资金、地方电力建设专项资金切块专用于‘两区’的开发和建设。提高各类建设资金用于‘两区’开发建设的比重,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外,省直各部门各类专项资金用于‘两区’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要认真落实好这一规定。
四、“十一五”时期省级政府投资方式、重点领域及主要项目
(一)政府投资方式
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政府投资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即对于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公益事业、政权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通过拨款无偿投入。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投资形成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机构行使所有人权利。
资本金注入,即根据实际需要政府参与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可以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方式。采用资本金注入投资方式投资形成的股权或资产,由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投资补助,即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对于需要政府扶持的项目,采用投资补助的方式,给予少量或者一定比例资金支持,通过拨款无偿投入。
转贷,即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采用转贷方式的,由政府提供担保。
贷款贴息,即根据国家、省“十一五”规划和产业政策,采用贴息的方式,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银行贷款,扩大就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省级政府投资重点领域与主要项目
“十一五”时期,省级政府投资应退出竞争性领域,集中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一五”时期,在全省基本建立起通过多种方式途径,有效实现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生活质量。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张峰、横泉水库和禹门口提水后续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引黄北干、坪上、吴家庄水库和夹马口灌区北扩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的立项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中小型水利工程。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农业高效用水技术。实施提高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