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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10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的省级政府投资,是指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使用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有关的投资活动。政府性投资资金包括:1.省财政预算投资资金;2.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基金);3.国家建设性资金(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建设资金);4.省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政府信用贷款;5.用于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捐赠款;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投资,主要用于弥补市场缺陷。省级政府投资是全省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全社会投资具有导向性、带动性和调控性作用。
  一、“十五”时期省级政府投资回顾
  山西是典型的投资主导型经济,投资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影响很大。“十五”时期,全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和缓解全国煤电紧张局面的大局,把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坚决抑制投资运行中存在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省级政府投资增速加快、活力增强,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态势。
  (一)“十五”时期省级政府投资情况
  “十五”时期,省级政府投资(含国家投资)达到632.136亿元。2001-2005年分别为68.963亿元、101.6577亿元、114.9142亿元、157.9043亿元和188.6968亿元,年均增长28.61%。其中,预算内资金投资377.2403亿元,5年分别为47.3087亿元、60.0386亿元、57.3948亿元、100.6007亿元和111.8975亿元,年均增长24.01%;政府性基金投资235.017亿元,5年分别为17.998亿元、32.1765亿元、50.7396亿元、57.3036亿元和76.7993亿元,年均增长43.73%。
  同期,我省累计争取国家投资200.53亿元。2001-2005年分别为39.39亿元、39.1亿元、40.73亿元、40.76亿元和40.56亿元。国家投资带动了600亿元以上资金(包括各级政府、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和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到农林水、交通、城建、旅游、电力、科教文卫等相关领域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在省级政府投资的带动、引导下,“十五”时期,全省全社会投资总量从2001年的708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859亿元,年均增长22.6%;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基本保持在40%左右;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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